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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购买保险,海口一制药厂12名女工被"放假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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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05月10日 17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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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特区报(林冠华、陈映虹)报道:
在制药公司工作了10多年,12名女工多次向单位申请购买保险未果后,不得不到到省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。
4月8日上午10时许,海口市琼山区的张女士告诉,自己于1994年就开始在海南××制药有限公司上班。她们12民女工都是一线工人,其中工作最短的也有7年时间之久。公司一直没有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,也没有为其交纳相关保险。因多次交涉无果,今年4月25日,她们就到省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。之后,仲裁委发文要求其补签劳动合同,并补交之前的保险,但是公司仍没有履行。5月5日晚上,公司电话通知她们,不用上班,等仲裁结果出来再说。
采访中,该公司的副厂长贾江坪证实了12名女工的说法。他还说,她们已申请了劳动仲裁,所以等结果出来再说,就“开除”的说法,他却说,“是让她们放假”。省劳动监察总队受理科的刘名干称,仲裁期间并不影响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关系,不管是解除劳动还是放假,公司方面都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,否则就违反了有关规定。
编辑:秀 琴 返回首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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