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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把这冤屈带到棺材里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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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05月10日 17:46 网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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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易 > 新闻中心 > 社会新闻 > 正文不能把这冤屈带到棺材里去(图)2007-05-10 16:33:36 来源: 羊城晚报(广州) 网友评论 0 条进入论坛
错被收容又遭单位开除,邱龙光自学法律打了七场官司,是一个信念支撑着他——
文/图 记者 黄玲
邱龙光错被收容又遭单位开除(详细报道见本报2005年3月18日D3版),经数年上诉讨公道终有结果:上月12日,市人民法院一纸判决宣告,邱龙光的第七场官司赢了。这次他告的不是东莞市公安
局,而是开除他的单位———东莞市虎门镇某绿卡公司。
“法院判决的结果我比较满意,只是给予的40800元赔偿太少了。”邱龙光告诉记者,他正准备再将该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补发他136个月的工资。
没钱请律师,上电大学法律
邱龙光的第一场官司是从2003年12开始的,而他的上访、申诉则是从1995年开始,这是他目前生活的全部,所有的经济来源靠借债。据悉,没有钱请律师,邱龙光自己到东莞电大学法律,家里有一柜子的书都是法律专业书籍,这么多年留下来的材料至少有30公斤。
“从小到大,我都是很优秀的,而且是共产党员、国家干部。”邱龙光说,他怎么可能参与销赃呢?坚持10多年就是为了争一口气,讨不回公道誓不罢休。
被收容23天,单位说他旷工
1995年11月7日,刚从北京出差回来的邱龙光因涉嫌销赃,被东莞市某公安分局收容审查,一关就是23天。
邱龙光说,等他回到单位报到时却被告知已经被辞退,公司的理由是他旷工。据悉,在收容期间,该分局未向邱龙光出示《收容审查决定书》,也未向其所在的单位发出通知,却直接将编号为(95)东收通字第4110号的《对被收容审查人家属通知书》寄到邱的老家廉江市国营红湖农场,近在东莞的妻子却没有收到该局的通知书。23天之后,公安局在没有确凿证据下,由父亲交纳了2.5万元的保证金后,邱龙光被变更为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一年,但要求随传随到。
“我原本是很受人羡慕的‘国家干部’,收容审查书发到老家后,大家议论纷纷,而且单位也说我在外面犯了事。”邱龙光说,这些莫名的冤屈让他特别不甘心。在接下来的几年间,邱龙光不断地找公安部门求说法,他上访,还找单位协商,甚至上北京,问题仍得不到解决。
无奈之下,2003年12月,他大胆地将东莞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。
举债16万元,获赔四万多元
邱龙光在虎门解放路租了一个小房子,阁楼放了一个书柜和三张桌子。进门的第一张桌子上满是材料,连旁边的墙上挂的都是。邱龙光说,这些都是他这么多年上访以及打官司的材料,小阁楼上也堆了很大一部分。
“我有一对双胞胎,一个在本地读书,一个在外地。”邱龙光说,都是借钱读书的,每次别人要讨账,他的心里都是一抖一抖的,然后就是拆西墙补东墙。连他打官司、上访的钱也都是借的。
算上刚判决的,邱龙光已经打了七场官司。“每一场我都赢了,但是都不解决问题。”邱龙光说,2003年夏天,公安部门正式向他赔礼道歉,但只给予18138元作为赔偿,当时他已经举债13万元。实在没办法,他只有把单位告上法庭,4月12日法庭判定单位赔偿给他40800元,而他仅债务就达16万多元。
打七场官司,仅一场请律师
2003年,邱龙光打算告状,找了很多律师都没有人接他的案子。“有一名律师说,要2万5千元”,邱龙光说,当时他都是借钱讨说法,哪有那么多钱,于是便自己学法律给自己辩护。
同年12月,在一名律师朋友建议邱龙光进入了东莞电大读法学本科班,他开始收集报纸上的法制信息,有时为了一个小问题,他舍得花100多元买一本法学专著。至今,剪报有了厚厚的2本,书籍则有了一柜。
据悉,邱龙光上诉的七场官司中,只有最后一场请了广州一名律师,还出了一点问题。“2005年,上庭资料有近30公斤重。”邱龙光说,当时是他的老父亲和一名朋友帮忙拿过去的,现在阁楼上还有几袋子,而且这么多年各种申诉信函有1000多封。
最擅长法律,朋友找他咨询
“我的全部生活就是上诉、伸冤。”邱龙光告诉记者,不讨回公道他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心思,这么多年曾多次想到过自杀,但在朋友的帮助下,他都挺了过来。“当初以为很快就能解决问题,结果一拖再拖,竟然有10多年了。”邱龙光还说,这么多年支撑他的就是一个信念,不能把这个冤屈带到棺材里去。
据邱龙光讲,他现在最擅长的是法律,经常有很多朋友找他咨询,都是免费的。
上图:伸冤是邱龙光生活的全部
(蔓霞/编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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