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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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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05月10日 17:46 网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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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易 > 新闻中心 > 社会新闻 > 正文建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2007-05-10 16:36:00 来源: 羊城晚报(广州) 网友评论 0 条进入论坛
东莞中院申报这一课题入选全国十大重点课题
本报讯记者郑思琪、通讯员段体操报道:记者昨日获悉,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的《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的调研》的课题项目,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“十大”重点调研课题。据悉,最高院每年仅公布10个重点调研的招标名额,东莞中
院此次参报调研选题并顺利中标,是东莞法院系统首次夺标成功。
2004年-2006年,东莞中院的刑事附带民事案执行款到位率分别为0%、2.97%、0.5%。大部分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遭受刑事损害后,往往无法得到赔偿。对此,东莞中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,以实现被害人利益的最大维护。在此基础上,东莞中院院长何碧霞亲自主持,根据中院现有的优势,组织材料申报了《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的调研》的课题项目。
经过为期三个多月的公开招标后,东莞中院申报的这一课题与广东高院副院长凌祈漫、东莞中院何碧霞院长、西南政法大学孙长永教授、最高法院刑四庭庭长杨万明、上海高院院长滕一龙、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、江西高院院长康为民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等人申报的课题一同入选最高院2007年“十大”重点调研课题。
(蔓霞/编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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