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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宣判一起特大恶势力团伙案件 22人领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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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05月10日 18:16 新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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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审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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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嫌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窝藏、包庇等数罪的特大恶势力团伙案件,22人被判刑。
自2003年4月1日至2006年1月25日止,在近3年的时间里,盘踞在房山区以霍士田为首的恶势力,肆意妄为,无视公共秩序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经常参与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包庇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在22名被告人当中,年龄最小的20岁,最大的45岁。这个恶势力团伙的成员具有简单分工,在进行违法活动时,一般由霍士田教唆指使,由李富及马刚强负责“善后”,一般采取一部分人员投案自首用以隐瞒其他犯罪分子,并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地点的方法逃脱法律制裁。由于恶势力团伙人员众多,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,恶势力团伙涉嫌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窝藏、包庇、非法持有枪支、强奸、聚众斗殴、妨害公务8项罪名。
从2003年起随着以霍士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日益壮大,他们仗着人多势众屡屡犯案,肆意打砸歌舞厅、公然损坏他人财物、持刀追砍无辜民众,严重扰乱了房山区的治安环境,激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愤怒。
2007年5月10日,房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恶势力团伙案进行了依法宣判,判处霍士田有期徒刑17年,判处陈亮有期徒刑15年,其余2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1年不等。至此,这个涉及22人的特大涉恶性质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。(作者: 李倩)
我国检察机关深挖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
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(记者李薇薇)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自2006年2月中央部署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依法批捕、起诉黑恶势力犯罪分子,依法查办充当“保护伞”的职务犯罪案件。据统计,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,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7614人,起诉10118人,查办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的职务犯罪案件54件62人。>>详细
周永康:除恶务尽 毫不妥协地向黑恶势力宣战
全国“打黑办”: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的打击
全国打黑除恶战果显著 打掉各类恶势力3000余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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